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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07-11-01 11:02:16 | 点击次数:[] | 文字调整[][][]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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